广州中医药大学屹立于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原直属国家卫生部,2000年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x2017年入选国家 双一流 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2021年入选国家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科研设施及平台完善,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共计60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建设,由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承建的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注重学科交叉,致力于打造基础医学、生命科学、药学与中医药相关学科协同共进的发展理念,近年全力建设并完善了八大优势科研创新平台: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研究所、华南针灸研究中心、药用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创新中药研究公共服务平台、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中心、岭南医学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科技创新中心(三元里校区),实验设施与办公环境均达到国内外同级别先进水平。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教师岗(师资博士后)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校面向全国招聘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岗位为 师资博士后 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到岗后统一进入学科相关博士后流动站,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学校、学院(部)和师资博士后三方签订工作协议。协议期满,学校和博士后流动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经学校审批后转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博士后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薪制。师资博士后按A/B岗博士后享受基本年薪35万/30万,并按相应岗位要求参加中期/出站考核。
(二)提供科研经费资助。A岗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30万,B岗师资博士后科研经费分为20万/10万两档。科研经费分年度下拨。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三)参与二级单位绩效分配。在站期间,完成教学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二级单位绩效分配。
(四)科研、社保等其他待遇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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