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 冲一流 建设高校。
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1亿元。学校设有教学单位24个,科研单位5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本科专业97个。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4个,山东省一流学科5个,另有省市级重点学科19个,工程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及青岛市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8个。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0600余人,研究生9800余人。有教职工3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380余人。有两院院士4人,聘任院士12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2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0人。有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及青年专家5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有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7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41个、人才引育计划创新团队24个。
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个,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10门,教学成果奖5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品牌特色专业18个,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9个,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个,一流本科课程75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8门,精品课程58门,教学成果奖141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
山东科技大学扬帆再起航、筑梦新征程,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博士人才。
一、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人员范围
1.高层次人才(纳入 山海英才工程 服务管理的)
(1)第一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世界范围内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学术大师。
(2)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的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水平高,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具有成长为本学科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学术水平处于国内同年龄段前列,具有成长为本学科领域国家级青年领军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或相当水平的海外优秀人才、工程应用型创新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女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不超过38周岁;学术方向符合学校重点建设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基础,学术水平处于同年龄段中的拔尖位置,取得顶尖性学术成果,具有成为国家级青年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潜力的优秀人才。
2.青年博士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需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教师岗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应聘教辅岗位要求: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胜任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学生管理能力。
3.师资博士后、全职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学术条件符合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招收要求。
三、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纳入 山海英才工程 服务管理的)
1.高层次人才第一、二、三层次,按照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方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支持经费、安家费(或免租金租住人才住房并提供装修费);聘任教授;经相关学科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聘为博士生导师。
2.高层次人才第四、五层次,提供年薪35-60万元,科研支持经费15-60万元,安家费15万元以及零租金选租人才住房(根据人才层次、选租户型不同,确定零租金租住的年限);聘任教授;经相关学科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可聘为博士生导师。
(二)青年博士
1.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工资福利。
2.聘任中级岗位。
3.其他人才待遇
(1)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1号),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15万元(视同省政府奖励)。
(2)在青首次就业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青岛市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3)纳入 菁英计划 服务管理的人才,按照学校人才政策执行:发放安家费15万元以及零租金选租人才住房(根据 菁英计划 类别、选租户型不同,确定零租金租住的年限),发放科研支持经费:理工类15-40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
(4)未纳入 菁英计划 服务管理的人才,发放安家费0-15万元,发放科研支持经费:理工类4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5)人才待遇1、3、4不重复享受,按照上级政策优先、就高原则执行。
(三)师资博士后
参照我校正式教职工发放工资福利,可同时享受学校、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和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并享受相关待遇。
(四)全职博士后
参照我校正式教职工发放工资福利,可同时享受学校、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和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年收入22-25万元;在站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并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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