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湖北省中医进修学校,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优秀学校。
2003年,原湖北中医学院与原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湖北中医学院。湖北药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 1958年12月,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39年的湖北省立护士职业学校,是全国仅有的一所以药学、医学检验为主干学科的高等专科学校,在药学及医学检验领域具有一定特色与优势。2010年3月18日,教育部批准湖北中医学院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截止至2013年12月,学校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截止至2014年1月,学校现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100人,本科生14000人、职业技术学院在读生2500人,港澳台生及外国留学生540人。
(一)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 杏林学者计划 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2)领军人才B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
1.聘任教授职务,聘为博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2.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4.提供人才住房,安家费30万元。
5.解决配偶工作,落实子女入学入托。
6.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与工作用房。
7.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2】 杏林学者计划 学科带头人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8.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1.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
②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2.聘为研究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4.提供人才住房,安家费 15万元。
5.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
6.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
7.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 杏林学者计划 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1.聘任副教授职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2.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4.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50万元。
5.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6.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二)师资博士后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我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相关待遇:
1.师资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年薪18万元∕人。在站期间计算工龄。按湖北省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开题考核合格后,学校可认定中级。师资博士后出站合格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
3.出站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2万元奖励。
(一)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 博士研究生 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其余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本科应具有全日制学历及学位,研究生阶段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师资博士后或专任教师岗位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以上文章均须以 湖北中医药大学 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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