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B1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1 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2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
B2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有资项目2 项,且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A类期刊论文1篇;近五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
层次(类别) | 待遇标准(税前) | ||||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 工资待遇 (万元/年) | 科研启动费(万元)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 住房安置 | ||
学术领军人才 | A1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提供周转住房 |
A2类 | 200-300 | 120-150 | 200/60 | ||
A3类 | 100-150 | 80-100 | 100/40 |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B1类 | 80-100 |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 60/30 | 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
B2类 | 60-80 | 40/20 | |||
优秀博士 | C1类 | 55 | 20/10 | ||
C2类 | 45 | 10/5 | |||
C3类 | 35 | 5 | |||
注意:C1 类、 C2 类人才的配偶为硕士研究生者,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可以办理引进或调动手续,为硕士研究生但不符合引进或调动手续的,可以按照 一事一议 原则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 |
应聘人员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连同个人简历一起发送至以上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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