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术领军人才
A1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入选者(杰出人才);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等。
A2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第二层次入选者(领军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 百人计划 A类人才(学术帅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或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或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一等奖首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首位;经同行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等。
A3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 百人计划 B类人才(技术英才); 泰山学者 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或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二等奖首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经同行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等。
层次(类别) | 待遇标准(税前) | ||||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 工资待遇 (万元/年) | 科研启动费(万元)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 住房安置 | ||
学术领军人才 | A1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提供周转住房 |
A2类 | 200-300 | 120-150 | 200/60 | ||
A3类 | 100-150 | 80-100 | 100/40 |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B1类 | 80-100 |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 60/30 | 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
B2类 | 60-80 | 40/20 | |||
优秀博士 | C1类 | 55 | 20/10 | ||
C2类 | 45 | 10/5 | |||
C3类 | 35 | 5 | |||
注意:C1 类、 C2 类人才的配偶为硕士研究生者,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可以办理引进或调动手续,为硕士研究生但不符合引进或调动手续的,可以按照 一事一议 原则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 |
应聘人员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连同个人简历一起发送至以上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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