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岗位条件说明:
1、以上教学岗、坐班制专技岗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学岗的岗位性质为教学兼科研。
2、以上所列学历要求均包含更高层次的学历,硕士原则上要求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18年7月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博士最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3、年龄要求:博士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必须向应聘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1、上述所列所有岗位均以人才引进方式进行,经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及学校讨论通过后方能聘用,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1、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育,学校出台了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和首席教授、未来之星、梅岭学者等一系列人才岗位,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报名应聘,具体政策可登录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2、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按照《江西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赣农大发[2016]18号文件)执行,可登陆江西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http://renshi.jxau.edu.cn)。
3、针对我校入选江西省一流学科的"畜牧学"、"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四个学科群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学校引才待遇有变化,则按学校新出台的待遇政策执行。
4、江西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类别和待遇说明:
(一)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第一层次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外籍院士等。
引才待遇: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提供四室两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8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1000-2000万元;年薪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妥善解决配偶工作,无需解决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
第一层次B类:国家级重大创新团队项目牵头人(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牵头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学家工作室项目牵头人、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人);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负责人(如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获得者(如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终身教授(研究员);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相应层次者。
引才待遇: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0-80万元;提供四室两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60-80万;提供科研启动金300-1000万元;年薪45-80万元;妥善解决配偶工作,无需解决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8万元。
(二)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第二层次A类:国家级重点创新团队牵头人(如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牵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牵头人、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牵头人);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或本科院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际公认重大成就的知名学者等相应层次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引才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0-30万元;提供四室两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40-6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00-15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年薪35-45万元;妥善解决配偶工作,无需解决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6万元。
第二层次B类: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获得者(如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井冈学者"等省级领军人才工程入选;符合学校"梅岭学者"和"首席教授"条件者;或在学科领域公认的优秀人才等相应层次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引才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20万元;提供四室两厅住房一套或享受人才住房补贴4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5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40万元;年薪30-35万元;配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随调或接收;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按照雇员制管理方式安置工作,无需解决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
(三)第三层次(优秀人才)
第三层次A类:海外知名院校博士及符合学校"青年教授"受聘条件者;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及符合学校"青年副教授"受聘条件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引才待遇:海外知名院校优秀博士及符合学校"青年教授"受聘条件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提供过渡房;享受人才住房补贴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元,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配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随调或接收。
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及符合学校"青年副教授"受聘条件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提供过渡房;享受人才住房补贴25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30万元,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配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随调或接收。
第三层次B类:学校年度进人计划中所需的其他博士,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引才待遇: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万元;提供过渡房;享受人才住房补贴2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5万元,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2万元;配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协商解决工作。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心理测试等有关安排由学校人事处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及心理测试无异议后,报学校人才引进会审定,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备案后,按事业编制聘任。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个人档案存于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保管,实行编制外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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