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不属于以上类别的高级职称人员、博士来校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3万(履职不满5年,按比例退还),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同时发放过渡性租房补贴1000/月,发放时间为12个月;博士研究生享受校内七级副教授绩效津贴。
2、中级职称人员、硕士来校工作后,学校发放过渡性租房补贴1000元/月,发放时间为12个月。
四川旅游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引进类别 |
安家补贴 (分期发放) |
科研启动经费 | 工作条件 |
配偶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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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两院院士、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或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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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住房、科研资助经费、配偶和子女安排、配备学术助手和梯队、出国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 |||
第二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
30—60万 |
自然科学类15—40万 文社科类 8—20万 |
组建学术团队; 协助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 提供配套实验室建设资金 |
解决配偶工作 |
第三类: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的教授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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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万 |
自然科学类10—20万 人文社科类3—15万 |
灵活组建学术团队; 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 |
解决配偶工作 |
第四类: 在海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工作人员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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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万 |
自然科学类5—15万 人文社科类2—5万 |
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津贴; 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 |
协助解决具有硕士学位的配偶工作 |
第五类: 学校专业发展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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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商定。 |
联系人:谢老师、苏老师
电话:028-84825817、028-84820695
邮箱:sctursc@163.com抄送sctursc@yeah.net(简历投递邮件主题请标明 应聘岗位 姓名 学历学位/职称 中国博士人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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