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学校 百人计划 人才
1.领军人才。为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的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掌握研究方法。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 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杰出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突出学科带头人。指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级职务并有主持国家级别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以上职务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协议年薪制薪酬50—130万元不等(税前);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学校 2 5 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住房补贴:100万元—500万元不等,具体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6)协助办理广东省 人才优粤卡 和广州市 人才绿卡 ,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7)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8)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9)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二)学校全职特聘人才
1.全职特聘副教授。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职特聘讲师。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特聘副教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34-4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特聘讲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 2 5 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安家: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6)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三) 强基计划 专项人才
1. 强基重点骨干。专项用于补充学校思政课、公共课、基础课、部分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和教学法方向、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的师资,取得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2. 强基基础骨干。仅限于补充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方向、师范教育类的学科教学论或教学法方向急需师资,有较明显的教学水平和潜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 强基全职特聘。符合 强基计划 专项范围,近三年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明显的教学能力和潜力,经培养能达到校级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或能获得省、市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教学水平。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 聘任岗位和生活待遇
(1)编制: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强基全职特聘实行预聘——长聘制;
(2)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全职特聘讲师;
(3)薪酬: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岗位执行广州大学同级别教师薪酬模式及相关福利待遇;强基全职特聘岗位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及相关福利待遇;
(4)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强基全职特聘人才还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二、工作支持
(一)对于学校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特聘教授岗80万元或青年拔尖人才岗50万元的人才津贴;
(二)对于学校引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广州市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广州市给予100-300万元的人才津贴(须结合广州市相关政策)。
三、应聘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本公告2024年度内长期有效,因岗位需求情况有变动,应聘人员可先与各相关学院或科研机构取得联系。
(二)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各学院(科研机构),必须向所应聘学院(科研机构)提供下列完整材料:
1.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归国的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学科研经历等;
2.教学科研计划;
3.学术代表作:原则上应提交不少于3篇近5年内应聘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代表作(含论文、著作、专利、艺术作品等);海外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博士论文稿;
4.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5.其他能证明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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