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类别及条件
总体要求: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意识,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学术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一类(杰出人才):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已获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能够引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的杰出人才。
第二类(领军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且已取得重大突破和标志性原创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能带领和促进我校相关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重点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三类(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且已取得重要的标志性原创成果,有较好学术发展基础和成长潜力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能较快提升本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家重点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四类(特聘教授):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学校博士点重点建设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且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人才培养卓有成效,且已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业绩较为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业绩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类(稀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特区计划):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现研究方向为稀土领域,且在稀土领域已取得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较为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五类(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引进计划):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且博士就读专业所属学科为冶金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仅限结构力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法学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较为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五类(优秀博士):取得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博士(后);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或有利于学科交叉,本、硕、博阶段均为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较为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考核方法
1.面试:采取试讲、面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涉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素质;有特殊岗位技能要求的将结合实验等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新引进教职工政治审查鉴定表》(登录至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 人才招聘 栏目下载),应聘时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3.面试、政治审查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三、健康检查
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江西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审查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五、聘用
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均无异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择优按国家事业编制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第一至第三类人才聘期(服务期)六年;第四至第五类人才聘期(服务期)八年,按事业编制聘任(其中参加工作满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情况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引进待遇
详情查阅《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税前)》(见附件)。
七、其他说明
1.应聘第四类人才的业绩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各用人单位或学校人事处。
2.应聘第五类人才(稀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特区计划)的,现研究方向需为稀土领域,且在稀土领域已取得高水平的代表性成果。
3.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的配偶安置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类人才、第五类人才中的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引进计划、稀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特区计划,根据 岗位需要、面试合格 的原则进行配偶工作安置,上述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人事代理安置工作,其他情况学校不再安置工作。安置方式为在博士引进面试时同步对配偶进行面试,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及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岗位,由用人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和政治审查意见,并在博士报到后和配偶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配偶在工作一年内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除聘用。
4.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待遇均指人民币税前金额。
5.本公告所指的博士均为国内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海外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执行。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咨询,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江西理工大学2024年全职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税前)
人才类型 | 聘期 (服务期) | 人才引进待遇 (含安家费、住房补贴等)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配偶安置 | 生活待遇 |
第一类 (杰出人才) | 6年 | 500万元以上或面议,提供过渡住房。享受人才安置房。 | 1000万元以上或面议。 | 年薪200万元以上或面议。 | 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 | 配备学术秘书,在工作上、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配备用车和完备的研究条件。 |
第二类 (领军人才) | 6年 | 200万元以上或面议(分6 年按月平均发放),享受人才安置房。 | 理工500万元以上、人文 100万以上或面议。 | 年薪80-120万元以上或面议。 | 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 | 在工作上、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提供完备的研究条件,配备科研助手和工作用车。 |
第三类 (学科带头人) | 6年 | 100-150万元(分6年按月平均发放),享受人才安置房。 | 理工100-300万元、人文 50万元以上或面议。 | 年薪50-80万元或面议。 | 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或享受生活补贴。 | 在工作上、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提供完备的研究条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
第四类 (特聘教授) | 8年 | 60-80万元(分8年按月平均发放) | 理工:50-100万元 人文:25-50万元 | 执行国家规定薪酬福利待遇,受聘特聘教授5年,期间享受教授校内绩效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博士津贴。 | 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及科研场所,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
第五类 (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引进计划、稀土领域高层次人才) | 8年 | 55万元(分8年按月平均发放) | 理工:25万元 人文:15万元 | 执行国家规定薪酬福利待遇,内聘副教授5年,期间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博士津贴。 | 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及科研场所,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
第五类 (优秀博士) | 8年 | 40万元(分8年按月平均 发放) | 理工:15万元 人文:10万元 | 执行国家规定薪酬福利待遇,内聘副教授5年,期间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待遇,并按相关规定按月享受博士津贴。 | 不安置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办公及科研场所,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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