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备注:
1.高层次人才的一个聘期为6年,也可根据双方需要签订灵活的短期聘期。
2.具有博士学位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给予其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报销1次到学校面谈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来校报到的交通费。
4.按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享受科研奖励。
5.其他特殊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商议。
6.河池市政府补贴发放具体要求如下:河池学院引进、培育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到校工作后,在宜州区购买住房的,河池市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且连续3年发放生活补助。
(二)高层次领军人才支持标准
河池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学院联合选聘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专项支持(每轮资助期限为5年),具体标准如下:
备注:
1.高层次领军人才选聘主要条件: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注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善于培养学术技术骨干,能够带领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高层次领军人才主要职责:为河池市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带领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负责所带创新团队建设;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引进
依托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池学院),与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并通过全职或柔性方式积极引进具有博士后经历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参照学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名并参加应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后,与应聘简历及相关应聘材料发送到人事处招聘邮箱hcxyrczp@hcnu.edu.cn,并抄送发到应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 河池学院2024年招聘 姓名 学历学位 专业 应聘单位 博士人才网 。
(二)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核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各岗位可随报随考,由招聘单位直接考试考核,方式一般为面试和试讲,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可采取面谈、外调等形式。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覃老师 0778-31****1 138****5308
陈老师 0778-31****1 159****9432
于老师 0778-31****1 182****0275
招聘公告全文:http://zhaopin.91boshi.net/html/hcnuedu/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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