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杰出人才:具有很强学术组织力及领导力,在所在学科内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有影响力的成果;学术思想活跃,有成为相关领域学科领军人才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具有创造性构想,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
(二)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强团队组织力,在所在学科领域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具备做好学科方向发展规划的能力,能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提出创新性构想。
(三)特聘教授: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领域获得同行公认的影响力、学术成果;在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四)优秀博士: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契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我校重点建设学科、教研岗位紧缺博士,可适当放宽。
(一)学校政策
1.杰出人才
(1)年薪人民币140-160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民币200万元(税前);
(3)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300-4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100万元);
(4)提供两年期校内过渡房一套;
(5)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
2.青年杰出人才
(1)年薪人民币120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民币150万元(税前);
(3)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2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
(4)提供两年期校内过渡房一套;
(5)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
3.特聘教授
(1)年薪人民币60-120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民币80-100万元(税前);
(3)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5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50万元);
(4)提供两年期校内过渡房一套或租房补贴;
(5)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
4.优秀博士
(1)住房补贴、安家费人民币30-60万元(税前),其中紧缺学科安家费上浮5-10万;
(2)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15-20万元(人文社科类8-10万元);
(3)前三年享受校聘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及800元/月博士津贴;
(4)提供两年期租房补贴;
(5)紧缺学科优秀博士安置配偶工作;
(6)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备注:上述四类人才,业绩特别突出者,均可一事一议。
(二)省市人才政策
符合条件者还可享受江西省及南昌市人才政策。
1.南昌市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2.江西省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推荐申报江西省 双千计划 人才项目、江西省 赣鄱俊才支持计划 等人才项目;入选可享受相应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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