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引进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服务年限为10年。
人才类别 | 住房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备注 | |||
自然科学类 | 人文社科类 | ||||||
工科 | 理科 | ||||||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年绩效工资为全校平均绩效工资的3-15倍 | ||
省部级高层次人才 | 100万 | 10万 | 20万 | 15万 | 10万 | 年绩效工资为全校平均绩效工资的2-3倍 | |
学科带头人 | A类80万 | 10万 | 20万 | 15万 | 10万 | ||
B类75万 | |||||||
C类70万 | |||||||
学术骨干 | A类70万 | 10万 | 10万 | 5万 | |||
B类65万 | |||||||
C类60万 | |||||||
拔尖博士 | 紧缺学科 | 40万 | 10万(博士后12万) | 10万 | 5万 | 优秀拔尖博士住房补贴增加10万元 | |
非紧缺学科 | 25万 | 5万(博士后7万) | 10万 | 5万 | |||
博士 | 0 | 0 | 10万 | 5万 |
(二)福建省、漳州市待遇
我校积极协助引进人才申报福建省、漳州市人才项目
项目名称 | 补助 |
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 | 26-30万 |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 | 25-700万(另有漳州市购房补助40-200万) |
漳州市支持引进研究生人才 | 20-30万 |
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 | 38-53万 |
(一)个人发展
1.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职称特别评聘办法(试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2.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条件者可参加申报遴选。
(二)子女安排
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
(三)住房安排
1.学校住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漳州市人才公寓、 安得广 惠民安居工程人才房。
3.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按学校房屋管理规定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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