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相关就业落户要求。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1.拟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学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指标情况解决北京户口,原则上专任教师岗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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