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2. 学科教育背景优良,有一定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机械工程、艺术设计、设计学、陶瓷艺术、视觉传达、视觉设计、动画、游戏设计、新媒体、跨媒体、交互设计、影视、环境艺术设计或展示设计、信息科学、人工智能、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国画、油画、漆画、漆艺、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鞋类设计、雕塑或公共艺术、美术史论、设计学理论、艺术学理论、体育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共党史、英语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一)拔尖人才(领军教授B类岗位)
1.国家配套: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省级配套: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者(海外项目),按文件执行相应引进待遇。
3.学校配套:
(1)岗位:聘任到正高岗位。
(2)薪酬:年薪不少于60万元。
(3)安家补贴:150万元。
(4)科研启动费:50万元(含国家、福建省配套)。
(二)学科青年骨干人才(特聘教授岗位)
1.省级配套:按福建省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配套:
(1)岗位:可评聘正高岗位。
(2)薪酬:岗位奖金18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安家补贴:100万元。
(4)科研启动费:30万元;
(三)旗山优秀青年岗位
1.学校配套:
(1)薪酬:岗位奖金10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安家补贴:40万元。
(3)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四)青年师资岗位
1.学校配套:
(1)薪酬:享受国家、福建省、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安家补贴:25-30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五)福建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
岗位:直评并聘任副高岗位。
薪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按福建省相关政策,享受引进生附加专项补助(申报条件及详情参见:福建省引进生报考系统 https://fjhnbc.hxrc.com)
其他支持措施: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同时享受福建省提供:①生活津贴:2000元/人•月,连续发放5年;②住房补助:博士每人共14万元;正高职称人员每人18万元,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发放。同时,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一次性申领8万元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人才保障房或人才房申购条件的,还可申购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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