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有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范围与要求
选聘范围为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要求如下:
1.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
3.具有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方式。
本公告所指聘用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校内聘用制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聘用制岗位有关标准执行,税前年薪38万元起,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
有关人员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并获得认定者,可申请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其中:
1.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2.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3.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4.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具体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执行。
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Copyright © boshizp.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士人才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神州硕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JN6618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0900001613号
京ICP备20025634号
地址: EMAIL:1246205092@qq.com
Powered by boshi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