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职引进待遇。安家费于签订学校聘用协议后发放;实行年薪制的根据年薪数额按月发放(单位:万元)。
类型待遇项目 | 安家费 | 年薪 | 科研启动经费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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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
高层次专家 | 第一层次 | 200 | 200 | 1000 | 50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入我校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解决。 |
第二层次 | 100 | 150 | 800 | 300 | ||
第三层次 | 80 | 100 | 500 | 200 | ||
第四层次 | 70 | / | 100 | 80 | ||
博士研究生 | A类 | 70 | / | 20 | 10 | 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情形按政策协商处理。 |
B类 | 60 | / | 10 | 5 | ||
C类 | / | / | / | / | 根据政策由校企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 |
注:学校为全职引进的博士提供周转房,可居住1年,居住期间免收房租。 |
(二)柔性引进待遇。柔性引进待遇根据来校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作任务目标确定。
(三)高水平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除按照学校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外,学校还可根据团队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等。
(四)与我校共同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研究项目,或参加我校人才工程评选的,按照菏泽学院相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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