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价格评估认定、工程造价、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或会计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有价格评估认定等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价格鉴证、工程造价、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法律等相关执业资格人员优先);
3、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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