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薪酬待遇,提供相应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提供免费过渡性住房保障。
2、专任教师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分配制度执行,在校取得的成果可享受学校提供的教学科研奖励;为优秀博士人才提供4-12万元科研启动费和20-35万元安家费,并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进校后,业绩成果突出者可申报"湖湘学者"特聘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
3、博士后薪酬实行"学校年薪+学院及导师配套",学校提供年薪12万元,学院及导师配套不设上限;在校取得的成果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奖励;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为师资博士后提供2-6万元科研启动费,支持优秀博士后留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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