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专家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方式引进两种方式。
1、全职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安家补助、团队建设经费等各项待遇从优,根据人才学术水平、学校需求,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确定。
2、柔性引进实行协议薪酬制。具体标准视在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协商确定。
(二)博士研究生
全职引进长期聘用的博士待遇如下: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外,经专家组评议,根据其整体学术水平及社会贡献,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层次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
---|---|---|---|
非实验类 | 实验类 | ||
A1、A2 | 40-70 | 10 | 20 |
B | 30-50 | 10 | 20 |
C | 15-30 | 5 | 10 |
D | 享受学校正常工资待遇和企业奖金 | 10 |
2、服务期内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前三年,学校提供8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另外前三年学校为其申报泰安市政府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3、博士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以及科研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家属安置等事宜,可采取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基础教育领域专家与双师双能型人才
基础教育领域专家、 双师双能型 人才,具体待遇采取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短期聘用博士研究生
待遇为年薪25万(税前),科研启动费10万元,可正常评聘职称,缴纳五险一金。聘期满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转为长期聘用博士,享受相关岗位工资待遇,不再重复配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五)其他资助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海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和山东省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3、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泰山学院 泰山学人1958人才工程 , 泰山学人领军人才 入围人选任期内享受人才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专项经费(人民币人文社科15万元、理工科30万元); 泰山学人青年才俊 入围人选任期内享受人才津贴人民币4万元/年、专项经费(人民币人文社科10万元、理工科20万元)。任期内入选其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者,根据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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