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
引聘对象:
1.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2.第二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
3.第三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 青年拔尖人才 、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相关待遇:
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学科类型等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实验及工作场所、科研助手、住房待遇等(基本标准见下表,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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