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A类:杰出人才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 333工程 一、二层次资助对象,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层次的国家级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B类:领军人才
第一层次: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学术成果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具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二层次:对学科和专业发展具有独到思路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学术成果优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具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C类:高技能人才
第一层次:获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省 大工匠 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第二层次:获全国技术能手、省 工匠 、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三层次:在世界500 强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的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有5个以上大型项目实施经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D类:青年英才
青年博士(含学历和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创新团队
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人员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近三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
(二)引进待遇
待遇类别 | 编制内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 科研 启动费 | 引进后待遇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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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 | 编制外 | 工作 助理 | 配偶 | ||||
工资 | 租房补贴(两年) | ||||||
A类:杰出人才 | 第一层次: 院士面议 | 面议 | 面议 | 0.5万元 /月 | 协议 约定日 薪、月薪或年薪 | 1—2 | 可随迁 |
第二层次:200-300万元 | 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一般为100- 200万元 | ||||||
B类: 领军人才 | 第一层次: 50-150万元 | 理工科:30-50万元 文科:20-30万元 | 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一般为60-100万元 | 0.4万元 /月 | / | ||
第二层次:30--80万元 | 理工科:20-30万元 文科:10-20万元 | 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一般为50-80万元 | 0.4万元 /月 | / | 根据条件酌情考虑 | ||
C类: 高技能人才 | 第一层次:80-120万元 | 设立技能 大师工作室 | 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一般为60-100万元 | 0.5万元 /月 | / | 可随迁 | |
第二层次:50-80万元 | 设立技能 大师工作室 | 可按协议约定申请年薪制,一般为50-80万元 | 0.4万元 /月 | / | 根据条件酌情考虑 | ||
第三层次: / | / | / | / | / | 不安排随迁,符合D类可同时引进 | ||
D类: 青年英才 | 20-50万元 | 理工科:10-15万元 文科:5-10万元 | 紧缺专业和重点专业高水平博士可按协议申请年薪制,一般为30-50万元 | 可按学校 相关政策租用人才公寓 | / | 不安排随迁,符合D类可同时引进 | |
创新团队 | 符合A/B/C/D类人才的按相应类别引进,团队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等按协议约定执行。 |
1、如A、B类人才不选择年薪制的可以申请享受校聘教授待遇三年。
2、D类人才中不选择年薪制的可以申请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三年。
3、紧缺专业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均可上浮40%。紧缺专业D类人才的配偶,在学校已经对外发布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可酌情考虑随迁。
紧缺专业(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数学。
(三)其他有关待遇及政策
1、编制内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含安家费)一般分三年发放,涉及税费的由本人自理。A、B、C类(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提供两年租房补贴,自报到之月起按月发放。
2、引进人才待遇采用一人一议方式。
3、引进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购房补贴(含安家费)采用个人借款方式发放,服务期满后,借款自动核销;服务期未满,退还全部借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租房补贴)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同时符合多条引进条件的,引进人才仅享受最高待遇,不累计享受。
5、引进人才可按学校出台的人才公寓政策租用人才公寓,若租用学校公寓,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1、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发至人事处或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 应聘学院 应聘学科(专业) 毕业院校 中国博士人才网;
2、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引进工作程序组织资格审核(符合人才引进标准)、考核、考察(含师德师风)、公示等;
3、校定期召开会议,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核。
学校引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
人事处邮箱:rsc@niit.edu.cn、niitedujob@163.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 应聘学院 应聘学科(专业) 毕业院校 中国博士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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