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端人才(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含四青人才;省级重点人才项目人选)及团队,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二)符合学校 百名人才支持计划 (首席教授、学科领军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条件的,按《江西财经大学 百名人才 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提供待遇。
(三)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按目标任务管理、年薪制计酬者,享受以下待遇:
(1)首轮聘期年薪30万元;
(2)学校提供住房补贴50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3)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学校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金;
(5)特别优秀的海归博士,经学校批准,待遇另议。
(四)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全职受聘在我校工作,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者,享受以下待遇:
(1)首轮聘期年薪30万元;
(2)学校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金;
(3)聘期内,学校免费提供生活用房供居住使用。
(4)特别优秀的博士,经学校批准,待遇另议。
(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人事关系需转入我校,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提供住房补贴40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2)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学校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金;
(4)特别优秀的博士,符合学校要求,可申请人才引进 二级议价 ,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六)硕士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有关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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