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江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情况登记表》
一、招聘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入选者、教育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的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高端人才;
2.省部级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青年千人计划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学者、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杰出人才;
3.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到40岁左右);
4.部分学科专业的优秀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对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所学专业为我校招聘专业,身心健康。招聘专业及人数如下:
1.高端和杰出人才引进计划(符合招聘对象第1、2款的人才)
学科名称:不限 招聘数量 :不限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及政策
(一)高端人才引进待遇(符合招聘对象第1款的人员)
待遇采取 一人一议 政策。
(二)杰出人才引进待遇(符合招聘对象第2款的人员)
1.年薪25-50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情况面议。
2.学校提供6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根据在校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逐年拨付。
3.一次性发放12万元人民币安家费。
4.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20万元人民币;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30-200万元人民币。
5.配偶符合政策条件的可随调。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到40岁左右)
1.住房补贴及安家费:25-60万元人民币。
2.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8万元人民币、理(医)科4-12万元人民币、工科5-16万元人民币。
3.博士学位津贴:聘期内1000元/月。
4.副高以上的按职称享受相应待遇;副高以下职称的,如达到江西省职称评审条例规定的副教授业绩条件,来校前三年可享受低职高聘副教授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的待遇;引进的急需学科且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来校前三年可享受低职高聘教授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部分学科专业的优秀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
1.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入事业编。
2.根据引进硕士毕业院校的层次,结合引进硕士所学专业及业绩成果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经学校批准后,可享受如下待遇:
予5-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安家费,来校工作前三年享受校聘讲师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报名要求
1.投送简历要求: 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的应聘我校相关岗位,请您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投送简历:
(1)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具体岗位、中国博士人才网;
(2)电子简历必须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邮箱;
2.应聘人员须参照招聘岗位及报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3.相关考核程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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