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专职研究员、副研究员、博士后
二、研究方向
(1)高分子功能材料,有机高分子荧光材料
(2)相变储能材料、柔性超级电容器、新型电池材料及热管理
(3)自修复材料
(4)锂/钠离子全固态电池用固态电解质或先进电极材料
三、应聘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学术训练,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具备较好的团队沟通协作能力,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专职研究员、副研究员应是国(境)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毕业生或者博士后,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一定学术成果;
(2)博士后应是国(境)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毕业生,取得博士毕业证书3年内;
(3)高分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海外学习或者工作经历优先;
(4)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JCR2区以上的第一作者论文3篇以上;
(5)以上职位均需脱产,全职在岗。专职研究人员要求尽快到岗,博士后时间不限。
四、聘期以及待遇
(1)专职研究员、副研究员聘期2年半(聘期至2021.8.31),享受深圳大学研究员/副研究员待遇,享受深圳大学相关社保及公积金。工资实行年薪制,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按月发放。具体工资待遇将由校人力资源委员会根据学历、研究经历等定级后确定(税前30~50万);
(2)博士后聘期2年,合计税后收入约30万。博士后的薪酬组成为:深圳大学每年发放8~9万,住房补贴每月2240,合作导师每月2000,误餐补助每月350,年度考核合格后,深圳市政府每年发放18w(免税,发放2年共36万)。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JCR二区以上学术论文者入站,每月津贴在此基础上增加2000。对于超出出站需求发表的文章,根据文章分区,额外奖励(0.5~6W/篇);
(3)支持应聘人员在聘期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基金;
(4)学校安排周转房(低于市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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