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内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含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领军人才要求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26日以后出生),专业带头人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26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同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能够胜任教学以及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五年教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荣誉等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至邮箱:(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或登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rs.ywicc.edu.cn/FrontSys/)填报应聘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学校接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
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考试考核
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业绩成果、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原则上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签订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及说明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同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包括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生活补贴、人才津贴及平台建设等待遇和条件,以及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相关保障待遇。符合学校博士直聘政策的博士人才,可申请直接评聘高级职称。具体事项请详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icc.edu.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考试考核结果由人事处电话通知,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人事处网站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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